1.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,健全学校统战工作制度机制,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。
2.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、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贯彻落实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,支持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,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。
3.加强对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思想政治引领工作,及时传达有关重要文件、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,听取、反映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成员意见和建议,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治教治学等方面重要作用。
4.协同市委统战部、市级党派组织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、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,协同做好党外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举荐、管理,党外后备干部的考察、培养和选拔工作。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作用,支持其参加相关活动。
5.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,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以及反邪教工作。
6.负责归国留学人员和港澳台侨统战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党的相关政策。
7.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战理论与政策的研究、宣传工作,调查研究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情况。
8.做好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